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1〕504号)文件精神,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评价模式,突出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通过课程过程性考核,加强教学过程控制,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多元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甘勇
副组长:苏炜、谢霜云、李欣
成 员:周晓莉、邬向伟、杨冬生、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二)明确职责分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申请和证书发放、考评人员培训、技能人才评价等工作。配合教务处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过程督导。
教务处:制定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协调沟通各部门,并对工作进度进行过程督导。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评价的课程及成绩审核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负责过程性评价课程(理论、技能)的组织实施、成绩评定、资料归档工作,接受(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其它工作,各二级学院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需求制定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评价具体课程标准、题库建设、成绩综合评定、师资选聘等工作。
二、总体要求
1.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所学知识、技能的理解和综合应用,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各认定职业(工种)成立课程教学团队,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的要求,在对应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定该职业的技能等级认定课程体系,本专业学生修完该课程体系即可获得对应职业技能认定证书。非本专业学生可以通过选修课形式修完该课程体系后获得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3.过程性评价方案要将学生课程学习过程、教学模块考核结果、理论与技能考试成绩等要素作为主要评价依据,促使学生变被动式的应试性学习为主动式的应用型和创新性学习。
4.任课教师是考核课程的直接责任人和实施者,对考核课程应精心设计,认真实施,通过过程考核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反馈信息,及时有效调整教学,在不断完善基础上,使过程性评价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三、过程性评价的形式
(一)评价办法
1.非一体化教学的课程,过程性评价包含理论考核、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课程考核主要考核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原则上采用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考核时长60-120分钟。实训课程考核主要考核从事本专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考核时长60-120分钟。
2.实施一体化教学的课程,成绩包含理论性考核、过程性考核两部分。
理论性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可通过期末考试或答辩等方式来进行考核评价。
过程性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过程中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技能的掌握及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过程性考核对完成具体学习(工作)项目的实施过程、在课堂学习和参与项目的态度、职业素养、工作任务或项目完成情况、安全意识,操作规范性和节能环保意识等方面来进行考核评价。过程性考核评价可以通过出勤、纪律、诚信、课堂日常表现、课后作业完成(含实训报告)等形式,设置学生的考勤分、纪律分、诚信分、课堂日常表现分、实训报告分等(各学院在实施过程中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课程考核成绩结果合格与否参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试行)》(校政字〔2018〕128号)第十三条课程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之规定执行。认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各学院按照教务处安排组织的补考。补考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相关学院应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评作用,依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成绩评定
1.非一体化课程考核成绩由理论考核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比介于30%-50%之间,具体构成比例由课程所在系(教研室)确定。
2.一体化课程考核成绩由理论考核成绩、过程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理论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70%,具体构成比例由课程所在系(教研室)确定。过程考核成绩可以由考勤分、纪律分、诚信分、课堂日常表现分、实训报告分等组成。
四、过程性评价实施具体要求
1.为积极稳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性评价的实行,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教学团队,制定各考核课程的教学计划(理论、实操)与考核方案,理论考核方案内容包括:考核时间、分组情况、场地信息、题库等;实操考核方案内容包括考核时间、分组情况、场地信息、设备情况、项目内容、考核标准等。评价方案确定后,组织各职业专家审核、确认,使用期限三年。二级学院在方案执行期间如有修订需求,可在每年5月、10月份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性评价方案修订备案表》,由教务处、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审核并备案。
2.职业等级认定中心下发任务后,各二级学院提交各认定职业(工种)理论课程、实训课程、一体化课程授课计划与过程性评价方案、试卷电子版、课程表、认定申报人员综合评定登记表、申报人员名册、申报职业汇总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技能大赛获奖证书、证书认定成绩单。
3.过程性评价的所有材料均需收存。课程考核的试卷使用学校统一的考核试卷格式。其它形式的考核,各学院可以根据各自情况统一设计格式。每门课程(项目)考核文档需有封面、学生成绩表、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或题目、任务和要求,学生的答卷或报告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序。考核材料待课程结束后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试命题、阅卷质量标准》要求由各学院存档。
4.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的,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补考、缓考和重修管理办法》(校政字〔2018〕129号)文件执行。对于课程(项目)成绩未通过并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由教务处在每学期初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组织的补考。
附件: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性评价课程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性评价成绩单